根据学院关于清明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“壮族三月三”放假的安排,清明节和“壮族三月三”放假时间:共8天,4月3日-10日,4月2日、11、16日正常上班上课。调课办法:4月2日(周六)上4月5日(周二)的课,4月11日(周一)照常上课,4月16日(周六)上4月6日(周三)的课。请各班做好以下安全防范工作:
1、请各班做好离校登记工作并提醒学生离校前切断水电源,确保宿舍整洁、干燥、安全。
2、提醒学生假期在外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,确保平安返校。
3、4月10日(周日)晚全体学生集中晚点名,请各班做好学生返校考勤工作。